各区、县(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及参评人员: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,2018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部分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定于2019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在沈飞宾馆召开。现将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答辩时间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:答辩时间表 二、答辩地点 沈飞宾馆,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(见图) 
三、联系电话 沈飞宾馆电话:86595555,86598999 市人社局职称处电话:22539021,22531604 四、相关要求 1.参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,按照答辩程序和要求参加答辩,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,影响答辩。 2.参评人员根据答辩时间表,自行前往答辩地点。于本人答辩开始前30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,经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,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才能进入答辩室。 3.参评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参加答辩,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答辩视为自动放弃。 4.参评人员答辩结束后,自行离开。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 |